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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独立学院将获学位授予权
来源:北京考试报    时间:2008/3/10    阅读:574次

  从教育部了解到,独立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要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做好5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独立学院现有在校生学位授予将实行“老人老办法”。

  据了解,目前独立学院的毕业生获得的都是由“母体学校”授予的学位。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副院长刘军表示,独立学院获得学位授予权后,从目前社会对独立学院的认可程度来看,部分向往获得“母体学校”学位的学生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从独立学院的发展来看,获得学位授予权后,随着办学水平的提高,一些办学质量好的独立学院会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对考生和家长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据统计,2007年全国已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独立学院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市现在有4所独立院校,包括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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