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我市中小学将在2月24日陆续开学。2月18日,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继续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和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市教育局要求,在开学期间,严禁各学校采取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在校内消费;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向学校、学生推荐和推销教具、作业本、辅导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办公和教学用品;严禁学校强行代办学生保险;严禁学校通过服务或代办服务收费搞变相创收等;不得强制学生在校时间参加各种收费的辅导班、兴趣班;不得统一组织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兴趣活动。
据了解,今年春季开学两免一补标准大幅度提高。在免除杂费标准中,农村初中由过去的每生200元提高到250元;城市、县镇初中由原来的230元提高到280元每生。小学也从180元每生提高到210元。寄宿生生活费由原来初中、小学每生每天1元上调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天3元,小学每生每天2元。同时,记者还了解到,2008年起将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只对学校进行配备,由学生在本学期使用,学期结束时归还学校,供下一级学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