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和《读者》的缘分,首先,我是她的读者。已经记不清是哪一年了,大概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中叶,那时我还在读书,有一天到邮局看邮票,无意中看到旁边的一本杂志,叫《读者选刊》(这是《读者》本来的名字)。封面非常特别,是油画,好像是取材于什么神话故事的一幅名画,色彩浓重,人物动作充满紧张感,向卖杂志的人要来一看,顿时“惊艳”。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杂志,把人家的许多好文章都选到一起!我马上买了一本。
第二年,我就订了全年的《读者选刊》。当时的价格是每本9毛8,没有给我有限的零用钱小金库带来什么压力。这个平民化的价格他们坚持了许多年。
然后就是我和《读者》的第二层关系了:我是她的作者。1992年,我研究生毕业不久,到日本留学。后来我开始写散文,那就是在《作家报》上的专栏“人在东京”。其中有一篇叫《关于赞美》,是写自己在日本如何对付各种“赞美”的。妈妈看了,就悄悄地推荐给了《读者》。于是,1993年11期《读者》上第一次出现了我的名字(题目改为《接受日本人的赞美》)。当时,我真是又惊又喜,还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是妈妈的偏爱。但是妈妈坚持说并非如此,而是看了觉得它就是《读者》需要的文章。
此后,我的文章一再出现在《读者》上,《酱油、汉字、大上海》、《人生如品茶》、《曾经以为不会忘记》……这样,我对《读者》就有了一种“家里人”的亲切感。天长日久,我对这本刊物有了另一层好感:他们是国内对知识产权最早有认识,并且身体力行做得最好的——不仅早就实行一稿三酬(作者、推荐者和原发刊物分别付酬),后来更是每次都有专函征求同意使用,从不先斩后奏,或者斩了不奏。这样的知法守法,诚信自律,实在值得许多报刊、出版社好好学习。
最让我见识到《读者》的影响力的,是1999年在北京。两个北京的朋友邀我同游潭柘寺,在出租车上,他们说新的一期《读者》上将我的散文选作了卷首语,并且卷首语往往选外国作家的作品,这次格外难得。正在这时,出租车司机突然插话:“你写的叫《真水无香》吧?”我们大吃一惊,问他怎么知道?他从旁边的座位上拿起一本《读者》,“这不,我刚看完!”
最近几年,我的主要兴趣和方向转向了小说,而且越写越被小说“魔住”了,散文就写得少了。而《读者》是不选载小说的,这样一来,和《读者》的关系就疏远一些了。
一个多月前,意外地收到《读者》的一份特快专递。打开一看,是一份作品使用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真是气派!不是通常的一张薄纸,首先有一个印着飞天图案的、精美挺括的封套,里面有一封信,一式两份的协议书,也都是厚而挺的铜版纸,内文除了作者的名字,都是印刷的。这么富有形式感的印刷品,首先就让我有了好感。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凡作者公开发表的作品,均许可《读者》刊登;《读者》将为此支付比平常高的稿酬。
我仔细看了,然后毫不犹豫地签上了我的名字。虽然并不着急,也用特快专递将协议书平平整整地寄了回去。这样做,不是因为那优厚的稿费,甚至也不是因为它那每月发行500多万份的巨大影响力,而是为了多年之前的知遇之恩,为了长久以来的故人之情,更为了——还信任以信任,还尊重以尊重。后来我从最新的《读者》上知道,这次签约的作家大约是100人,领衔的有冯骥才、沙叶新等鼎鼎大名的作家,更让我感到荣幸。
一个月之后,我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个邮政小纸箱,打开一看,是一个水晶工艺品,底部刻着“《读者》杂志与作家作品使用签约纪念”,透过水晶的圆柱体,可以看见一个飞天图案,那是敦煌的反弹琵琶飞天。舞姿翩然,衣带飘飞,宛若一个千年不破的梦境。
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件别致的礼物。看着飞天,我想起《读者》是地处偏远的甘肃的一本杂志;我也突然想起,我和《读者》的任何一个编辑都没有过私人的联系,更不要说见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