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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汪建中
证监会首次对“股市黑嘴”汪建中开出个人最大金额罚单———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证监会首次对“股市黑嘴”汪建中开出的个人最大金额罚单,经西城法院的顺利执结,总额超过2.5亿元的罚款已上缴国库。>>>防范“黑嘴”有四招
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汪建中操纵市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处罚款1.25亿余元。此外,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被撤销,汪建中本人也被终身禁入。
对于处罚决定,汪建中没有提出行政诉讼。但在该决定书生效后,汪建中没有缴纳罚没款,证监会将其账户资金予以冻结,并于今年6月,向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汪建中2.5亿余元钱款。
由于该案标的巨大、在业内影响较大,西城法院收案后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与申请人中国证监会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向汪建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汪建中本人对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及处罚内容均无异议。
但由于汪建中控制的账户多达20多个,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为保障行政处罚的执行到位及案件顺利执结,承办法官加班加点,经过近二周的紧张工作后,终于向相关银行及证券营业部送达了执行扣划手续。目前,这笔2.5亿余元的罚没款已上缴国库。
股市黑嘴汪建中2.5亿元罚款缴国库
另据中国证券报11月20日报道 证监会针对个人违法违规开出的首个亿元罚单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结完毕,这笔款项已经上缴国库。
证监会在2008年通过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累计超过1.25亿元。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作证券市场的规定。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款。这个决定书于2008年12月31日送达汪建中,但他一直没有缴纳上述罚没款。
2009年6月4日,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此案标的巨大,收案后承办人在第一时间与证监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向汪建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汪建中本人对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及处罚内容均无异议。由于汪建中控制的账户多达20余个,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对此,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通过紧张工作,终于向相关银行及证券营业所送达了执行扣划手续,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以及案件顺利执结。
目前,这笔款项已上缴国库。
【新闻内存】
汪建中其人
1968年生于安徽怀宁县洪铺镇,1989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998年至2001年,服务于北京中投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01年8月,汪建中注册成立了北京首放,初始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其中汪建中投资80万元,持股比例为80%。2002年10月,北京首放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汪建中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汪建中为中级经济师,曾任某电视台证券栏目特约嘉宾,撰写《炒股看大势》。
“黑嘴”概述
股市“黑嘴”或者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介发展会员,收取荐股费用而非法获利,或者通过推销“包赚不赔”的荐股软件牟取非法利益。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手机短信欺诈投资者。
此类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不但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而且严重妨碍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使真正守法的咨询机构难于正常开展业务。长此以往,证券咨询行业将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之中,甚至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和有效性。
新闻回顾:证监会对"股市黑嘴"汪建中开出1.25亿罚单
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汪建中涉嫌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操纵市场被罚。证监会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约1.25亿元外,并对其进行了1.25亿元的罚款,以及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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